| 事项名称 |
转诊转院审批 |
| 政策依据 |
1、《福州市基本医疗保险转诊转院就医管理暂行办法》榕劳医保[2001]108号 2、《关于做好福州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的通知》榕医保[2011]37号
|
| 办理程序 |
由转出医院填写《福州市基本医疗保险转诊转院审批表》,并提供病历摘要、专家会诊意见,转诊转院前须携带本表及相关病历或出院小结到市医保中心经办科室审批、备案;因病情危急已转诊转院的,须于就医后7日内补办相关审批手续。资料齐全、经审核符合条件的,即时办结。 |
| 办理条件 |
1、经统筹区内最高等级各医院专家会诊无法确诊,需转外住院就医的疑难病症; 2、因病情严重,需要做某项临床检查或治疗,而统筹区内医院无此项设备或技术,不具该疾病检查治疗条件。 |
| 需提交材料 |
1、本人社会保险卡; 2、《福州市基本医疗保险转诊转院审批表》; 3、相关病历或出院小结。 |
| 收费标准及依据 |
免费 |
| 办理时限 |
即时办结 |
| 办理科室 |
市医保中心费用审核科 |
| 办理地址 |
福州市古田路128号劳动大厦2层 |
| 办理时间 |
星期一至星期五 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冬) 15:00—18:00(夏) |
| 联系电话 |
968906 |
| 投诉电话 |
0591-87842560 |
| 备注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