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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心工作岗位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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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基金管理科: 1、负责用人单位参保登记工作,对参保资格条件的认定、职工人数、工资、退休人员等情况进行审核,组织年度参保申报工作; 2、负责用人单位档案资料及新增人员的参保资料及年度申报资料的录入、核对工作,打印、发放参保花名册和年度申报清册,负责参保登记和变更资料的分类归档和保管工作; 3、负责参保人员医疗保险卡的更换、补制、挂失的受理及医疗保险卡的发放工作; 4、负责医疗保险基金、工伤、生育费用和商保费的核定、征缴工作; 5、负责个人账户转移、继承工作; 6、完成中心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四)医疗管理科 1、负责对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进行资格确认,并对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的服务质量实施检查和定期考核; 2、参与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药店的资格评审及年度考核工作; 3、负责转外就医,开设家庭病床和特殊的审批和门诊特殊病种的审核确认工作; 4、负责异地安置、转外就医和因公出差人员患急性病就医等医疗费用审核工作; 5、参与制定医疗保险服务项目和药品目录; 6、负责处理医疗保险的医疗纠纷; 7、负责审核与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费用结算的审核; 8、完成中心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五)信息管理科: 1、负责医疗保险计算机网络的日常管理维护,保证网络系统的正常运行; 2、负责系统工作日记的记录,定期备份数据,设置用户权限,保证系统工作的安全和数据的可靠性; 3、负责保管各类技术资料文档以及光盘、磁带等存储介质; 4、负责参保人员医疗保险卡交接、状态变更及制作; 5、协助指导全市医疗保险信息系统的规划、规范、开发、联网、升级; 6、对县(市)区医保经办机构及医疗经办机构进行信息管理系统的技术指导和业务培训; 7、负责市本级和全市医疗保险统计报表的编制、汇总和分析; 8、负责批量投保人员档案初审、导入及花名册打印工作; 9、负责为各业务科室提供技术支持及相关数据; 10、完成中心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六)财务科: 1、负责编制年度基金财务和经费财务计划; 2、负责基金核算、划拨、转移、继承、审核、监督; 3、会同医疗管理科对定点医院进行医疗费用定额考核; 4、按要求提供财务会计资料和完成市本级会计报表的编制和全市会计报表的汇总工作; 5、在医疗管理审核的基础上,负责复核并办理异地工作、 异地安置、转外就、因公出差等情况下个人垫付医疗费用的支付; 6、负责中心内部事业经费财务管理工作; 7、完成中心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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